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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时代:手机和网络难以兼得的尴尬


中、美、欧三大阵营各自控制一套3G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不管谁来生产多模手机都将承担高昂的专利成本,产品上市后的高售价自然压缩其生存空间。

如果你看好一款3G手机却不能得到手机卡的网络支持,你会怎么办?如果你想换一个3G运营商,但同时必须连手机一起换掉,你将如何选择?随着3G时代临近,许多用户在选购3G手机时发现,这样的尴尬正悄悄向我们走来。

在2G时代,中国市场基本上是GSM标准一统天下,所以对于用户来说基本上不用考虑手机制式的问题。然而,那种随便买一个手机插上卡就可以打电话的时代即将被3G技术终结。手机用户将面临鱼和熊掌的选择考验。

3G时代用户面临选手机难题

在北京一家外企上班的马鸿宾最近花2500元淘到一部已经在欧洲上市的诺基亚3G手机E65,但买回来一看其只支持WCDMA制式,而他现在是中国移动的用户,将来只能使用TD-SCDMA制式。对于他来说,要么换卡转网,要么再换手机成了享受3G服务前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

马鸿宾的尴尬并不是特例。随着三种制式的3G网络在中国全面铺开,越来越多的用户将感受到手机与网络难以兼得的烦恼。

3G牌照正式发放确定了未来中国3G市场的三元化格局,即中国移动采用中国提出的国际标准TD-SCDMA,中国电信采用美国提出的CDMA2000,而中国联通(600050,股吧)采用欧洲提出的WCDMA。纵观全球3G市场,欧洲正全面建设WCDMA,美国、韩国全部是CDMA2000,日本是两种都有,同时启用三个标准的目前就是中国。

通信专家项立刚说,就像拿着美国市场的CDMA2000手机到欧洲用不了,欧洲的用户也无法漫游到美国一样,中国同时建设三张不同标准的3G网络,用户要从一个运营商换到另一个运营商时就必须换手机,因为一种制式的手机无法在另一种制式的网络中使用。

记者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营业厅了解到,目前接受试商用的TD手机以及将来可以直接升级到CDMA2000的手机,都只能在一种制式下使用。

3G时代,已经拥有七成中国手机用户的中国移动将提供中国本土提出的TD标准,而原先在2G时代已经处于市场主流的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等几家品牌手机厂商在此领域都不具有明显优势。

目前,在全球市场中,三星和诺基亚分别是CDMA2000和WCDMA两大阵营的主力厂商,由于网络建设时间早,两大品牌的3G终端产品都已经相当丰富。而中国移动提供的TD标准试用机则以联想、宇龙、海信等中国本土手机品牌为主,不仅数量有限,品牌影响力也还有一个提升的过程。对于大多数中国移动用户来说,未来在网络与机型之间取舍,着实要费一番思量。

三强鼎立是否有兼容手机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在2G时代,中国市场上出现过一些兼容GSM和CDMA两种制式的双模手机。从技术上看,在3G时代设计生产三种制式之间相互兼容的多模手机也并不是不可能,但这一发展方向至少面临着运营商和专利成本两大障碍。

首先,3G时代的电信服务已经完全脱离了语音服务的框框,3G网络海量的数据交换能力赋予运营商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巨大业务空间。多样、差异化的服务将成为运营商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

记者在一家中国电信营业厅看到,针对189号段“天翼”互联网手机,柜台里摆满了各式三星定制手机。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定制手机支持运营商针对“天翼”品牌的特殊服务,而市面上销售的其他同一制式的手机就会缺少很多个性化服务。

可以想见的是,3G时代的运营商将更多地通过定制手机的方式抢占产业链龙头地位。近期中国移动推出“G3”标识,运作其3G业务,以及中国电信打造“天翼”互联网手机都可以视为运营商掌控手机功能演进主导权的信号。而强调个******务的运营商很难有足够动力去推进跨网兼容的多模手机。

其次,多模手机必然带来高成本。对于一个完整的通信技术而言,每一个绕不过去的专利都是核心专利,任何一个厂家生产不具有核心专利的产品就意味着要付出昂贵的专利授权费。

电信专家李进良指出,在3G技术领域,WCDMA标准的核心专利60%由欧洲的诺基亚和爱立信占有,CDMA2000则是美国的高通公司占了大部分,而TD-SCDMA的核心专利90%都掌握在中国的TD-SCDMA产业联盟手中,其中大唐占了70%以上。中、美、欧三大阵营各自控制一套3G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不管谁来生产多模手机都将承担高昂的专利成本,产品上市后的高售价自然压缩其生存空间。

TD会不会输在终端上?

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同时发放三张3G牌照,给中国市场的3G较量造成了更多变数。三大标准到底谁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则要纵观技术、网络、市场等多方因素。对于中国本土的TD标准来说,最明显的不足就是产业链不够成熟,主要体现之一就是终端能力不够强。

项立刚认为,相对而言,中国联通采用的WCDMA和中国电信采用的CDMA2000,在国外市场的终端款式都比较多,也比较成熟,高质量的手机不少。中国移动的TD-SCDMA终端现在面临的压力最大。但是,对于TD来说,并不是没有好手机。

  不少专家认为,TD标准不只是一个中国的标准,而是国际电联正式批准的国际三大主流标准之一,标准本身是公开的。现在不但是中国制造商在做,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摩托罗拉、三星等等国际移动通信著名企业都加入了TD行列,都在和中国公司合资,说明中国巨大的市场地位对全球3G市场已经具有重要影响力,我们应该对TD抱有充分信心。

  项立刚认为,未来随着手机生产的大牌企业加入,以及市场淘汰机制的形成,通过优胜劣汰的过程,一定会有高品质的TD手机在市场留下来,但是这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这个过程。

2009-02-06 13:49:04

中国广告创意维权联盟成立 广告行业开始自发保护广告创意

广告行业结盟维护创意版权 10月28日,中国广告创意维权联盟正式成立,作为“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主题活动之一,联盟的成立意味着我国的广告行业开始自发地改变广告创意保护缺失的现状。 广告创意维权联盟纲领中提到,联盟的成立将探讨原创广告版权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联盟将通过提醒、警告等行业自律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七省会城市电视台共建广告经营联盟 10月28日,由南京电视台牵头组织的7家省会城市电视台广告经营负责人在南京齐聚一堂,共话发展,并组建了广告经营联盟。 据介绍,这7家省会城市电视台分别为南京、杭州、成都、广州、武汉、西安和沈阳,其广告创收总量在我国城市电视台中均位居前列。 为进一步探讨省会城市电视台面临的问题,拓展城市电视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7家电视台一致同意组建广告经营联盟,并发表了联盟宣言:决定在广告经营合作中互利互惠、精诚合作,共同抵制虚假信息,联合谈判,互相代理本地广告品牌,对普遍认为信誉差、资信不好的客户进行联合抵制。(南京报业网 雪刚) 小编感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约好了的,同一天成立两个广告联盟。虽然一个是电视台针对广告客户,一个是针对保护广告创意的,但其实都是一个目的,就是大家团结起来更好的规范广告市场,减少由于广告问题而带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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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媒体的出路与未来:无限的空间、积极的探索

Web2.0是相对于Web1.0的概念,也即是第二代互联网。相对于Web1.0,Web2.0种种工具,可以归纳为两个特征:“众包以及社交网络。实现的具体技术手段有博客、RSS、Wik i、Tag等,采用xm l、Ajax等语言代替传统的Htm l语言。 这两个基本概念相比web1.0更加直接击中了传统报纸的软肋。传统报纸强调编辑中心制,从编辑的概念出发,主导先行。在平面媒体中,编辑与读者的互动只能通过信件方式体现,无法保证即时性,更不用说用户之间的彼此交流。Web1.0仍然坚持了编辑中心制,像雅虎、新浪等门户网站仍然全面依赖自身的编辑来实现内容的呈现,不过相比传统报纸,它增加了一些即时的反馈功能,比如通过BBS论坛等方式实现互动,建立社会网络,但这种互动比较单线,形式也比较单一。 Web2.0的“众包”概念无疑是革命性的,它将内容的主导权从网站编辑手里分离出来,几乎完全依赖于用户自觉不自觉的贡献。网站大量使用“用户生产内容”(User-g eneratedonten t,UGC),受众在网上发布的内容,透过报业网站这个互动平台得到广泛传播。 传统媒体的资讯来源限于报纸的记者,“众包”提供了鲜活的资讯,网络报纸也为受众提供传播渠道,Web2.0型的小型网站因之飞跃发展,拥有几百万乃至几千万用户的可能。像在中国非常流行的读书网站“豆瓣”(www.douban.c om),其工作人员只有9人,但注册用户已近百万。更不用说像YouTub e这样的世界著名Web2.0网站。 在Web2.0时代,用户互动也达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平,衍生了大量的社交网络网站。这些网站几乎全面模拟了人在真实世界里的社交网络,又在网络平台上扩展了新的社交功能。以Fa c eBo ok、MySpace为代表的社交型网站几乎在网上建立了一个全新的人类社会。FaceBo ok让每个用户创建自己的档案,在上面更新自己日常的生活,并利用“六度人际空间”的概念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网上社会链。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实现人在社会上的大部分联系功能。 在这两个概念上演化的各种网络形式,更是威力巨大。在过去的三四年间,博客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发展成一种生活方式。它对媒体行业最大的冲击在于,它直接和传统报纸抢夺作者源,越来越多的专业写手直接用博客的方式写作,他们已经开始倾向于先建设好个人的网站或者博客,然后再把作品贩卖给各家媒体,改变以往向媒体投稿完全由媒体操控的方式。而众多的社会名流,以前往往对在大众传媒上发表正式言论比较谨慎,现在也开始用博客这种个性化方式来有意无意地传递他们想要表达的信息。更不要说广大的“草根”博客了,他们中经常涌现出一些“草根英雄”,成为大众和媒体的新宠儿。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报纸已经非常被动,往往需要从博客网站上获取文章和消息来源(尽管部分消息来源并不足够安全),原来的供求关系已经开始颠倒。 同样的,在视频领域,播客的流行以及YouTub e等播客门户的出现,全面挑战了电视台至高无上的权威。比起那些制作费高昂而又冗长难耐的电视节目来说,短小精悍且快捷方便的流媒体(stream media)更受人欢迎。而用户的DIY制作和上传视频,更加打破了电视节目的神秘感,使每个人都可以当上主播或者制片人。电视引进新科技较快,平面媒体应引以为鉴。 在资讯科技颠覆一切的时代,传统报纸是坐以待毙,还是转型为网络上自为的个体,在多媒体世界中建立独特的一席位?是拥抱社会媒体,还是继续关门作业?网络为报纸媒体提供了无限的空间,正在呼唤我们的想象,去进行积极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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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渠道在移动市场营销中将占据重要地位 该如何建立运营渠道

既然已经确认互联网渠道今后在移动的市场营销中将占据很重要的地位,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要建立什么样的互联网渠道、如何培育我们的互联网渠道,和在这个渠道上推广什么样的产品。 第一个,互联网渠道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个目前很难有定论。但是根本上,最后一定是具有大规模用户群的,这个和互联网的规则是一样的。只有高的IP和PV,即高的用户数和访问量,才能有好的影响力和推广效果。目前我们的门户,或是自有业务营销平台,飞信客户端、还有未来的139社区等,都是有这个未来的。 然后,如何推广和培育互联网的渠道呢?现在看来,至少传播、营销、运营、维护、分析这几个方面至少是必须的。 渠道传播,就是引入互联网的传播手段和利用互联网资源或自有资源扩大我们渠道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让更多的用户知晓了解我们的渠道。一个,和合作伙伴网站进行广告(链接)的置换,或是在市场部统购的网站上发布广告链接,其中像QQ、淘宝、百度、搜狐这些重量级的网站,对渠道的迅速大规模传播的作用是毫无疑问的。一个,是结合目前移动的自有互联网资源推广。比如说自有的门户网站、飞信、手机邮箱等,都可以为渠道的推广提供帮助。或者说,这些也都属于不同类型的互联网渠道,都有着各自的重点用户群……我们可以或者说应该把这些已经很好的、或者说已经投入了很多资源的互联网渠道,整合起来,经常做一些联合的产品/渠道的推广营销,来把他们打造为互联网渠道群,覆盖大多数的互联网用户。还有呢,就是在一些博客论坛上以曝光等吸引眼球的软性方式来进行推广,眼球经济嘛,自是如此。 营销推广,就是要制造热点,吸引用户在知道了渠道的存在后,来访问我们的渠道,或是来尝试渠道上推广的产品。具体的,按照互联网的规则,热点营销——即突发时间的营销活动和日常节日的有营销活动是必须的——提供和主题相关的业务的营销活动,提供奖品等。一个,是进行的地市的营销。地市把优秀的个性化的业务、产品放在我们的互联网渠道上来,一个解决了地市资源不足难以大规模推广的难题,对于渠道,各地市移动的号召力和个性化的营销活动,必能吸引更多的客户来访问我们的渠道。另一个,就是结合移动自己的渠道优势,进行无线营销。比如短信自带营销广告追尾、对忠实客户进行短信精确营销、地市下发营销活动的彩信周刊、利用WAP PUSH等,都是很好的方法。当然,在渠道上进行产品业务推广时,不能仅靠一个渠道,要进行整合营销,就是在我们的众多互联网渠道上一起推广,这样才可以使受众大大加多,而提高成功率。 渠道运营,这个是一个渠道能否长时间的维持庞大用户群的关键。怎么运营呢?首先要保持热度,建立更新机制。就是说渠道所呈现的产品或业务,要能不断的更新或不断的进行包装,制作不同类型的专题,挖掘他们在不同情形下的所能提供的服务。然后是要维持用户的粘性,还要让渠道具有和用户互动的能力——这在互联网上和容易实现,也是渠道必不可少的功能——允许用户评论、反馈、推荐,提供相应产品的调查问卷,或是允许用户自我制作内容在渠道上分享(UGC),提供用户空间以管理其业务(订购关系),针对用户喜好进行推荐,提供积分机制……这部分的工作无穷无尽。总之,就是希望如果渠道能提供个性化的交互的能力,是最好的。 当然,决定性的部分,是给用户以适合互联网用户群的优质的用户体验,无论是渠道还是产品或业务。渠道登录流程的优化,渠道内容展现的优化(像提供业务的分频道分类展示),渠道上的业务其订购流程的优化,和第三方如有接口还有接口的优化,渠道产品的质量的监控、渠道自身搜索能力的优化(包括提供热门关键字),还有渠道是否有帮助中心和在线客服等等……按互联网规则,用户怎么想我们怎么做,用户体验和用户习惯是第一位的。 渠道维护,这也是重要的工作。因为本来移动在互联网上硬件部分就相对电信劣势——互联互通一直是绝望的问题。我们的大部分互联网用户分布在电信、网通的网络侧,要他们来访问移动的互联网渠道,速度慢就是严重的瓶颈。所以,进行网络速度的提高(进行专线建设)、增加系统容量、进行渠道的系统结构优化,对业务提供客服/投诉处理等等事情,任重道远。 渠道分析,毕竟移动的互联网渠道的产生和运用在目前来说并不成熟,所以对所有的渠道访问、传播、营销、运营、维护进行统一的收集、分析、反馈和总结是必须的。积累,也只有积累,才能使我们的互联网渠道的建设工作,越做越好。 最后,移动的互联网渠道上到底应该推什么产品,才能发挥互联网渠道的优势,才能补贴互联网渠道的建设维护费用,或是为移动提供盈利,创造新的蓝海?这个目前来讲,也是很为难的一个问题。 我是这样想的:一个,我们的话音服务的推广,随着话音收费的降低和竞争的加剧,随着低付费用户的增长(如农民的市场),可能ARPU值的降低是个趋势。而且,我们的单个营业厅,特别在城市里,现在访问的人流一般很难增加,或是还会减少。这样,我们的实体渠道的盈利,逐渐和渠道本身的维护费用比,可能越来越不占优势。那么,话音品牌的推广,更多的分流到我们的互联网渠道,让移动互联网渠道来吸引用户、留住用户、降低我们的营销成本,可能是个好的主意——互联网的普及,也已经是趋势啦。 一个,我们的数据业务的推广,目前是没有找到好的推广办法的的。例如139邮箱呀、飞信呀,之前地市公司利用营业厅、进行大规模广告宣传、或是赠送话费让用户开通……但是效果比较差,即便是赠送话费,都找不到合适的人送——只好群发短信等方法大规模撒网,而且经常只能换回一次的使用;而这些业务,还是我们认为很好的数据业务。但是,数据业务用户和互联网用户息息相关,包括很多业务也是互联网业务在手机上的版本或增加了手机侧的访问、使用、提醒等。所以,依托互联网,进行移动数据业务的推广,应该是事半功倍的。比如说,飞信的推广方法中一个比较有效的是用网吧渠道来冲指标——用户来网吧上网,网吧说服用户开通飞信(如赠送一小时上网时间),然后网吧获得5元酬金……但是如果我们是用互联网渠道来进行这个推广,可能就更简单,还会少些成本。 还有,对于互联网业务的手机侧的增值服务,用互联网渠道来营销推广,应该也是水到渠成的。但是,移动目前好象还没有什么互联网侧的业务——其实这部分的业务和产品,既然移动都已经迈入互联网,就该研发一些。其实,我感觉重复不一定就不行,如果把有前景的互联网服务,我们也拿过来提供,然后增加无线侧的功能复制,那我们就能提供无缝的此类服务(无线+有线),其实也就是带给了用户更好的体验,那么也会抢到很好的市场的哈。 最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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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时代:手机和网络难以兼得的尴尬

中、美、欧三大阵营各自控制一套3G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不管谁来生产多模手机都将承担高昂的专利成本,产品上市后的高售价自然压缩其生存空间。 如果你看好一款3G手机却不能得到手机卡的网络支持,你会怎么办?如果你想换一个3G运营商,但同时必须连手机一起换掉,你将如何选择?随着3G时代临近,许多用户在选购3G手机时发现,这样的尴尬正悄悄向我们走来。 在2G时代,中国市场基本上是GSM标准一统天下,所以对于用户来说基本上不用考虑手机制式的问题。然而,那种随便买一个手机插上卡就可以打电话的时代即将被3G技术终结。手机用户将面临鱼和熊掌的选择考验。 3G时代用户面临选手机难题 在北京一家外企上班的马鸿宾最近花2500元淘到一部已经在欧洲上市的诺基亚3G手机E65,但买回来一看其只支持WCDMA制式,而他现在是中国移动的用户,将来只能使用TD-SCDMA制式。对于他来说,要么换卡转网,要么再换手机成了享受3G服务前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 马鸿宾的尴尬并不是特例。随着三种制式的3G网络在中国全面铺开,越来越多的用户将感受到手机与网络难以兼得的烦恼。 3G牌照正式发放确定了未来中国3G市场的三元化格局,即中国移动采用中国提出的国际标准TD-SCDMA,中国电信采用美国提出的CDMA2000,而中国联通(600050,股吧)采用欧洲提出的WCDMA。纵观全球3G市场,欧洲正全面建设WCDMA,美国、韩国全部是CDMA2000,日本是两种都有,同时启用三个标准的目前就是中国。 通信专家项立刚说,就像拿着美国市场的CDMA2000手机到欧洲用不了,欧洲的用户也无法漫游到美国一样,中国同时建设三张不同标准的3G网络,用户要从一个运营商换到另一个运营商时就必须换手机,因为一种制式的手机无法在另一种制式的网络中使用。 记者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营业厅了解到,目前接受试商用的TD手机以及将来可以直接升级到CDMA2000的手机,都只能在一种制式下使用。 3G时代,已经拥有七成中国手机用户的中国移动将提供中国本土提出的TD标准,而原先在2G时代已经处于市场主流的诺基亚、三星、摩托罗拉等几家品牌手机厂商在此领域都不具有明显优势。 目前,在全球市场中,三星和诺基亚分别是CDMA2000和WCDMA两大阵营的主力厂商,由于网络建设时间早,两大品牌的3G终端产品都已经相当丰富。而中国移动提供的TD标准试用机则以联想、宇龙、海信等中国本土手机品牌为主,不仅数量有限,品牌影响力也还有一个提升的过程。对于大多数中国移动用户来说,未来在网络与机型之间取舍,着实要费一番思量。 三强鼎立是否有兼容手机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在2G时代,中国市场上出现过一些兼容GSM和CDMA两种制式的双模手机。从技术上看,在3G时代设计生产三种制式之间相互兼容的多模手机也并不是不可能,但这一发展方向至少面临着运营商和专利成本两大障碍。 首先,3G时代的电信服务已经完全脱离了语音服务的框框,3G网络海量的数据交换能力赋予运营商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巨大业务空间。多样、差异化的服务将成为运营商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 记者在一家中国电信营业厅看到,针对189号段“天翼”互联网手机,柜台里摆满了各式三星定制手机。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定制手机支持运营商针对“天翼”品牌的特殊服务,而市面上销售的其他同一制式的手机就会缺少很多个性化服务。 可以想见的是,3G时代的运营商将更多地通过定制手机的方式抢占产业链龙头地位。近期中国移动推出“G3”标识,运作其3G业务,以及中国电信打造“天翼”互联网手机都可以视为运营商掌控手机功能演进主导权的信号。而强调个******务的运营商很难有足够动力去推进跨网兼容的多模手机。 其次,多模手机必然带来高成本。对于一个完整的通信技术而言,每一个绕不过去的专利都是核心专利,任何一个厂家生产不具有核心专利的产品就意味着要付出昂贵的专利授权费。 电信专家李进良指出,在3G技术领域,WCDMA标准的核心专利60%由欧洲的诺基亚和爱立信占有,CDMA2000则是美国的高通公司占了大部分,而TD-SCDMA的核心专利90%都掌握在中国的TD-SCDMA产业联盟手中,其中大唐占了70%以上。中、美、欧三大阵营各自控制一套3G国际标准的核心专利,不管谁来生产多模手机都将承担高昂的专利成本,产品上市后的高售价自然压缩其生存空间。 TD会不会输在终端上? 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同时发放三张3G牌照,给中国市场的3G较量造成了更多变数。三大标准到底谁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则要纵观技术、网络、市场等多方因素。对于中国本土的TD标准来说,最明显的不足就是产业链不够成熟,主要体现之一就是终端能力不够强。 项立刚认为,相对而言,中国联通采用的WCDMA和中国电信采用的CDMA2000,在国外市场的终端款式都比较多,也比较成熟,高质量的手机不少。中国移动的TD-SCDMA终端现在面临的压力最大。但是,对于TD来说,并不是没有好手机。   不少专家认为,TD标准不只是一个中国的标准,而是国际电联正式批准的国际三大主流标准之一,标准本身是公开的。现在不但是中国制造商在做,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摩托罗拉、三星等等国际移动通信著名企业都加入了TD行列,都在和中国公司合资,说明中国巨大的市场地位对全球3G市场已经具有重要影响力,我们应该对TD抱有充分信心。  项立刚认为,未来随着手机生产的大牌企业加入,以及市场淘汰机制的形成,通过优胜劣汰的过程,一定会有高品质的TD手机在市场留下来,但是这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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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如泰山屹立 宽若春风化雨——山东宽严相济推动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广告业经历了恢复发展、快速发展、多元发展和持续发展四个阶段。截至2007年底,全省广告经营单位已达9500余户,从业人员7.6万人,经营额近7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目前,山东省广告业已形成以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为骨干,以高效畅通的媒介传播网络为支撑,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高效率服务的广告促销体系和信息传播体系。广告业成为促进山东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的重要产业。 突出重点 齐抓共管 30年来,伴随广告业的发展和国家相关广告管理法规的逐步完善,山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严格依法行政,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优化广告市场发展环境。特别是近年来,山东省工商系统针对广告市场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在全省广泛开展了广告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 在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山东省工商系统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防范、查处、曝光三个关键环节,注重制度创新,逐步探索建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违法广告公告、广告市场主体退出、广告信用监管等多项制度,广告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道路。同时,全省工商系统积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网络,初步形成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机制。 今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在广告监管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广告监测、联合公告、信用评价、市场退出、责任追究“六项制度”。通过积极实施“六项制度”,全省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其中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违法率与今年一季度相比,回落了30个百分点。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需要社会各个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此,山东省工商局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联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单位广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实现了监管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增强了广告监管的合力和实效。 广告监测是工商机关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监控广告市场动态的重要手段。通过30年的不断努力,目前,山东省已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三级广告监测网络,坚持定期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实现了对虚假违法广告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今年,省工商局已组织4次对全省重点媒体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5类广告的监测检查。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工商机关共监测各类广告50余万条次,在监控广告发布动态,提高监管效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度领先 机制评价 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发布违法广告提示,对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先后将30多个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山东省各级工商机关还逐步建立了广告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守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工商机关根据企业违法性质,依法分别给予企业责令整改、行政告诫、行政处罚、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停止广告经营业务和取消广告经营资格等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主体,依法暂停、停止其广告业务,完善了市场退出机制。 在广告违法主体责任追究方面,山东省工商局与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布相关规定,对不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发布者以及发布单位的广告审查员和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 为提高广告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山东省工商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推行了行政指导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和行政处罚案后回访制等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模式转变 促进发展 在日常执法中,山东省工商系统坚持疏导与查处相结合,区别运用不同手段,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的监管模式转变、从“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指导”转变,通过实行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调解、信息发布等制度,引导监管相对人守法经营,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 近年来,山东省工商局连续******了《关于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全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条件和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条件有所放宽。 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自1989年起 ,山东省工商局先后组织了12届“山东优秀广告作品评选”、9届“山东省‘学院杯’青年广告设计大奖赛”、7届“山东省广告人书画作品展评”,并于今年结合山东省文化产业博览会的召开举办了广告创意大赛,促进了全省广告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提高。同时,省工商局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广告行业重信誉、创优质服务”活动、“讲诚信、打虚假、促自律,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争创活动,提升了广告经营者的进取意识、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 实践证明,在规范中发展,广告业才能快速增长;在发展中规范,广告业才能革除弊端,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展望未来,站在新的起点上,山东省工商局将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促进广告业发展和加强广告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注重制度创新,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切实保障广告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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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pace广告收入2009年将继续增长 核心服务仍免费

新闻集团旗下的社交网络MySpace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克里斯·德沃夫(Chris DeWolfe)于当地时间周一表示,尽管经济危机影响到了大型媒体公司的业绩,但是,2009年MySpace的广告收入仍会继续增长。 德沃夫在“路透媒体峰会(Reuters Media Summit)”上表示:“我们的收入和利润已经相当可观。尽管当前经济形势萎靡不振,但是我们仍将保持增长。”在谈到上季度收入实现了18%的同比增长时,德沃夫表示:“除了本应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之外,我们目前还没有感受到(经济危机的)任何影响。目前有很多公司都在将预算从线下媒体转移到在线媒体,这对我们非常有利。” 作为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络站点,MySpace允许用户建立个人页面,并在上面撰写文章、发布视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喜好。该网站通过广告进行盈利,但是对用户则完全免费。 MySpace目前已经成功推出了MyAds项目。该项目使得小企业可以通过特定的渠道向MySpace用户发送广告,广告费为25美元至10000美元不等。德沃夫表示,MyAds的广告主目前已经达到9000家。 尽管新闻集团首席执行官鲁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曾经强调,将会大力发展付费注册业务,但是MySpace还是计划保持利用广告盈利并提供免费服务的商业模式。“我们既不会一味追求付费模式,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德沃夫说,“但我们的核心服务将永远免费。” 下调广告收入预期 考虑到经济形势的不断恶化,众多网络和媒体分析师纷纷下调了2009年的在线广告收入预期。 当地时间周一早些时候,法国广告商Havas Advertising旗下MPG North America首席运营官史蒂夫·兰扎诺(Steve Lanzano)在“路透媒体峰会”上表示,2009年的美国广告支出将下滑5%~8%。美国市场研究公司eMarketer也在同一天将2008年全美在线广告支出的预期从8月份的249亿美元下调至236亿美元。不过,下调后的数字较2007年仍然增长11.3%。这表明,尽管报纸、广播和电视的广告收入都呈现下滑态势,但是在线广告收入却仍有望继续增长。 广告业的衰退和经济的不断下滑使得互联网公司的身价大幅缩水,因此目前收购初创公司的成本将大幅降低,而德沃夫也从中看到了机会。有些公司半年前的身价还在2亿~2.5亿美元之间,而如今却愿意以2000万~2500万美元将自己出售。最近有些初创公司也开始与德沃夫展开接洽。 “我们当然希望能够拓展一些关键的海外市场,而且音乐业务也存在一定的机会,但是我们目前还没有锁定任何收购目标。” 德沃夫说。 MySpace CEO:企业将广告预算由线下媒体转向网络媒体 明年广告营收仍会增长 德沃夫在“路透媒体峰会”上表示,“我们的营收和利润已经相当高了,尽管经济不景气,但还会继续增长。除了认为本来应当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外,我们还没有感受到经济萧条的影响。许多企业都将广告预算由线下媒体转向网络媒体,这对我们有利。”上一季度MySpace营收同比增长了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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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影响显现:广告业务受压制 三传媒巨头前景隐忧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新媒体板块依然实现了大幅增长。不过,在增长背后,由于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广告业务在未来无疑将受到压制,新媒体板块的发展也存在着隐忧。 日前,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三家传媒巨头纷纷发布了三季度财报。财报显示,航美传媒第三季度总营收为3370万美元,同比增长217.3%;净利润为750万美元,去 年同期为净亏损1530万美元。华视传媒第三季度总收入达到3590万美元,同比增长285.7%。其中,广告收入较上一季度环比增长77.9%,同比增长312%。分众传媒的财报显示,由于公司缩减市场营销预算,应对经济增长放缓担忧,近期全球广告支出显示出下滑迹象。分众传媒第三季度总营收为2.248亿美元,同比增长63.7%;净利润为5135万美元,去年同期为4661万美元,同比增长10.2%。虽然新媒体板块在三季度整体依然实现了大幅增长。但金融危机对广告行业的影响不言而喻。分众传媒CEO谭智表示,三季度的业绩低迷主要由于今年经济形式的重大变化,从9月底开始,分众的一些客户已开始推迟合同,四季度公司仍将面临客户推迟合约的困难,这些都导致了公司广告业务的下滑。 展望未来,分众传媒表示,“全球金融危机以及美国与欧洲市场消费需求疲软等状况已经对中国经济和中国企业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谭智表示:“第三季度末和第四季度,我们面临着极具挑战性的广告业环境,对第四季度业绩的保守预测是在困难的市场环境下对当前业务预期的反映。” 在分众传媒发布财报后,有三家投资银行降低了对分众传媒股票的评级,而分众传媒也在财报发布随后一日出现了上市以来单日最大跌幅,跌幅达45.12%。 业内专家分析,虽然分众传媒三季度财报不算出彩,低于华尔街的预期,不过未来相对悲观的预期以及对部分业务前景看淡才是近期其股价大跌的主因。尼尔森公司对亚洲广告客户的一项最新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预计他们的广告预算明年将会下降,其中1/4预计将比今年下降20%以上。 业内专家指出,分众传媒的遭遇预示着金融危机已经波及到中国的传媒业,为应对此次新媒体广告危机,分众传媒以及“类分众”传媒企业必须在挑战中谋求新的发展机会。另外,新媒体还要面对奥运对于明年广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今年是奥运年,广告形势比较好,明年就很难再到这个高度。奥运年的中国广告拥有420亿美元的市场,2009年的广告投放调下来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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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广告代理案引起争议

倍受关注的浙江奥康公司与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终于有了结果。浙江省永嘉县法院一审判决央视广告代理公司败诉,责令其赔偿浙江奥康公司违约金314.76万元。此判决结果一出,即引起一片争议。央视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判决不能理解,因为央视已提供了有效的证明但法院未予采纳;央视代理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此判决有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法院没有客观考虑双方产生争议的实际原因,完全偏向浙江奥康公司一方。 央视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新闻媒体是行使舆论监督的社会公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中央电视台这种国家级的宣传媒体,有着特殊的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时刻关注时事变化并及时进行报导宣传。因此,央视的节目和广告播出出现变化当属正常,任何广告公司所代理的广告都要遵循上述原则。据了解,浙江奥康公司委托代理公司在央视发布广告并于2007年5月30日签署合同,鉴于中央电视台的特殊性,双方无法在签约当时确定2008年度合作项目的具体播出情况及播出条件,即该广告项目是否还继续播出?在哪个频道播出?以及在何时播出?播出费用如何?为此,在合同签署前,代理公司就2008年可能发生的变化和调整向奥康公司做了客观说明,而双方通过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并在合同第八条就广告具体播出安排明确约定:「如因重大节日、活动及央视频道、节目调整原因,本合同广告发布的播出频道、时间以央视实际播出频道、时间为准。」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具体时间显然只是初步的约定时间,真正的播出时间当以合同第八条的约定为准。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律师认为,浙江省永嘉县法院认为该条款「只是针对特殊情形处理的约定」,显然是对上述条款的错误理解,也没有顾及新闻媒体的特殊性。事实上,2008年年初,中国南方发生严重的冰雪灾害,加上春节联欢晚会、「两会」召开以及第十三届青年歌手大奖赛等重大事件,央视节目调整频繁,浙江奥康公司的广告发布当属依约履行。 判决下达后,媒体曾在第一时间致电该案主审法官李晓光,请他对该案上述判决发表看法,但他以当事人尚未接到判决书为由拒绝回答。据记者了解,央视广告代理公司已向温州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开庭日期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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