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on of AD | 广告沙龙

印刷最基础的知识,广告人必备


1.纸的单位:

A.克:一平方米的重量(长×宽÷2)=g为重量
B.令:500张纸单位称:令(出厂规格)
C.吨:与平常单位一样1吨=1000公斤,用于算纸价。

2.纸的规格及名称:

A.纸最常见有四种规格:
(1).正度纸:长109.2厘米.宽78.7厘米
(2).大度纸:长119.4厘米.宽88.9厘米
(3).不干胶:长765厘米.宽535厘米
(4).无碳纸:有正度和大度的规格,但有上纸.中纸.下纸之分,纸价不同(见纸价分类)。
B.纸张最常见的名称:
(1).拷贝纸:17g正度规格:用于增值税票,礼品内包装,一般是纯白色。
(2).打字纸:28g正度规格:用于联单.表格,有七种色分:白.红.黄.兰.绿.淡绿.紫色。
(3).有光纸:35-40g正度规格:一面有光,用于联单.表格.便笺,为低档印刷纸张。
(4).书写纸:50-100g大度.正度均有,用于低档印刷品,以国产纸最多。
(5).双胶纸:60-180g大度.正度均有,用于中档印刷品以国产.合资及进口常见。
(6).新闻纸:55-60g滚筒纸.正度纸.报纸选用。
(7).无碳纸:
40-150g大度.正度均有,有直接复写功能,分上.中.下纸,
上中下纸不能调换或翻用,纸价不同,有七种颜色,常用于联单.表格。
(8).铜版纸:
A.双铜80-400g正度.大度均有,用于高档印刷品。
B.单铜:用于纸盒.纸箱.手挽袋.药盒等中.高档印刷。
(9).亚粉纸:105-400g用于雅观.高档彩印。
(10).灰底白版纸:200g以上,上白底灰,用于包装类。
(11).白卡纸:200g,双面白,用于中档包装类。
(12).牛皮纸:60-200g,用于包装.纸箱.文件袋.档案袋.信封。
(13).特种纸:一般以进口纸常见,主要用于封面.装饰品.工艺品.精品等印刷。

3报价公式及技巧:

(1).认真观察客户实力和客户印刷样。

(2).仔细测量样品规格和纸质及各种印后.印前工序。

(3).用计算器详细计算成本和盈利。

(4).报价采用双关语,价不高(指不高出客户心理价)价不低(指低出同行价)。

(5).讲价是指与客户协商报出价的理和据。
如:选用纸张大小,纸质好与坏,
胶片国产和进口,
印刷质量,
交货时间,
选用什么机器印刷等一些先进.良好条件让对方接受你所报价。

(6).风度:老练.大方.诚实.有责任感

(7).语言和气:讲礼貌.讲文明.先笑后讲.不卑不亢。

4校稿和交货技巧:

(1).校稿让对方重视,注意文字.规格,色样.交货时间,等并让客户核准.签字。
(2).交货时分散客户注意力(产品不足之处)以优介绍,以客户关心点介绍,让客户满意为终止。

5 收定金和货款技巧:

(1).向客户讲明定金原因:
A.打稿.打样.投资成本
B.让客户有诚意
C.拒绝有欺骗言语表情,让客户理解定金必然性。

(2).货验收后一定要让客户签单(送货单),然后再向客户提供收款凭证(收据.发票),让客户履行协议或合同收款方式。
多讲我们的难点,少讲对方不是,让客户不付款有点理缺感。
实在因其它原因不能付款,让对方领导签没付款字样并写明下次付款时间。

6.过错和质量有问题如何处理:

(1).对方过错,根据实际数量和客户态度和平解决,让对方尽量承担纸款,印费,及其它费用,协商致双方达成共识为止。

(2).我方过错,能让对方接受为目的,强以降价,赠送,下次重印等方法处理。

7.报价公式:

(1).重量(长×宽÷2)=定律:大度0.531重量正度0.43重量

(2).计算方法:重量(定律)×克数×吨价÷500张÷开数×印数×1.1%损耗=总货纸款

例1:有一客户印5000张大16开,157双铜,求纸款是多少?

公式:
重量×克数×吨价÷500张÷开数×印数×1.1%=所求总纸价

0.531×157克×7500元÷500张÷16开×5000张×1.1%=430元(纸总价)

例2:有一客户印8000张大16开80克双胶纸求纸款是多少?

公式:
0.531×80克×6500÷500张÷16开×8000张×1.1%=304元(纸总价)

例3:有一客户印700本说明书:包括封面用60克国产纸每本用20张正度16开求用纸款是多少?

公式:
重量×克数×吨价÷500张÷开数×印数×1.1%=所求总纸价

0.43×60克×5500元÷500张÷16开×印数(70本×20张)×1.1%=273元

例4:有一客户印不干胶5万个4×5cm圆角,问用多少钱纸款?

公式:
定律0.002×客户平方厘米×印数=纸款

0.002×20(4×5cm)×50000个=0.04元(总纸款)

例5:有一客户印无碳纸联单200本求16开二联.三联.四联.五联多少纸款?

公式:
二联3.43 三联3.93 四联4.19 五联4.34

联数定律×本数=纸总款

二联:686元 三联:786元 四联:838元 五联:868元

例6:有一客户印2号.5号.6号.7号.9号标准信封各1000个用100克双胶纸,问各个规格.开数.纸价是多少?

定律:
A.成品规格:

2号:11×18cm 15开(切纸规格26×21)

5号:11×22cm 12开(切纸规格26×24)

6号:12×23cm 12开(切纸规格27×26)

7号:16×23cm 8开(切纸规格39×27)

9号:23×32cm 4开(切纸规格39×54)

0.43定律×克数100×吨价6500元÷500张÷开数×印数×1.1%=纸价

1000介纸款:

2号:41元

5号.6号:51元

7号:77元

9号:154元

例7.有一客户印16开.28克三联单100本求每本纸价是多少?

定律:1.39×印数=纸款(139元)(32开÷28开×2)

以上例题是常见例题,不常见可因情而定或问业务主管解答。

8.当前广州市纸业吨价:

双铜:7500元/T

单铜:8000元/T

进口双胶:6500元/T

国产双胶:6000元/T

国产书写纸:5500元/T

打字纸:8700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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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碳纸:上白270元/令

中纸360元/令

下纸:240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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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如何学会开纸和选用大度.正度纸:

定律:客户印刷规格长.宽尺寸.用大度和正度纸尺寸除以客户规格长.宽尺寸二次,选最多的积数,就是开数。

例1:客户成品规格是23×20cm是大正度多少开数?

用80克纸应选正度和大度呢?

119.4÷23=5刀(20开)109.2÷23=4刀(20开)

119.4÷20=5刀(15开)109.2÷20=5刀(15开)

88.9÷23=3刀(15开)78.7÷23=3刀(15开)

88.9÷20=4刀(20开)78.8÷20=3刀(20开)

大度:0.03元/张

正度:0.0327元/张

(以上价是通过上述公式计算结果)

应选用大度纸作印刷纸张。

10.如何学会拼版上机?

定律:印刷品规格相加不超出印刷机印刷规格称为拼板上机规格。

例:8开上机尺寸正度27×39cm大度44×29.5cm

4开上机尺寸正度54×39cm大度44×59cm

对开上机尺寸正度78×54cm大度88×59cm

拼板一定按这些尺寸拼板上机,由其不规则尺寸一定首先想到这一点。

11.什么叫印前费用?包括哪些?

开机印刷前工序叫印前费用,印刷后再有加工程序叫印后加工费用。

打字.设计.制作.扫描.胶片.硫酸纸.喷墨打样.激光打样.电分.电分打样.接稿.校稿.车费均为印前费用。

印后加工:烫金.凸凹.压纹.过塑.压线.啤.粘.切.包装.运费均为印后加工费用。

12.怎样算开机费?

定律:四色彩印成品印刷费用叫开机费

双色四开印刷机为500元—800元/1万张16开

双色对开印刷机为800—1200元/1万张16开

四色对开印刷机为1000—1500元/1万张16开

单色机:
四开机:100元—200元1张板/1万张16开

六开机:50—100元1张板/1万张16开

八开机:50—80元1张板/1万张16开

以上是根据印刷品难度.时间.色泽来定多少开机费。

13.印前费用报价?

A:设计费:200—500元/P包打样.胶片

制作费:130—200元/P包打样.胶片

打字费:一个P5—10元(根据多少和难度而定)

B:胶片.硫酸纸费用:

一个P进口胶片10元;国产8元/P

一个P硫酸纸2.00元/P

喷墨打样:一个P15—20元

C:扫描:根据扫描网点数和多少:300线,0.70元/兆

14.印后费用报价?

A.过塑费:

光胶对开大0.26

光胶对开正0.23

光胶四开大0.14

光胶四开正0.12

光胶六开大0.14

光胶六开正0.12

光胶八开大0.14

光胶八开正0.12

哑胶对开大0.35

哑胶对开正0.31

哑胶四开大0.15

哑胶四开正0.14

哑胶六开大0.19

哑胶六开正0.17

哑胶八开大0.11

哑胶八开正0.10

B.粘信封和文件袋价格:

2号封.5号封.6号封每个0.01元7号封每个0.015元

9号封每个0.025元

手挽袋0.40元/个

加啤板50—80元

文件袋.档案袋0.15元/个

C.粘纸盒.小箱.书.刊费用报价?

根据大小.多少来定价,一般一手粘0.005—0.02元/手粘

包书封面0.05—0.10元/本,骑马订.平钉0.05元/本,折页一手0.01元/手折

D.捡联报价

一令纸10—35元(折页次.包头.点数.次数具体定价)

E.打号码

一个印次0.02—0.03元/印次

F.啤工费:

0.02—0.05元/印次

加板费30—200元/个板

以上印后工序加工费还有一些没有报价,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厂再定价。

15.税率计算:

加工发票税率6%,加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六项税率,合计约10%左右。

总货款+10%=含税货款

例:有一客户印总货款是8000元+10%=8800元是应收款。

16.熟记印刷设备

及印前印后规格和名称:

滚筒印刷机:印报纸.书刊.杂志,有国产和进口;

全开印刷机:印所有纸张印刷品均可以;

对开机.四开机.六开机.八开机

四开机和对开机又分单色.双色.四色。

印刷彩印还分水和酒精两种墨水分离。

印刷还分手动操作.机械操作.电脑全自动操作。

酒精同主要优点不过底,油墨干得快,油墨光亮.字迹有立体感.图像清晰.颜色鲜美等一些优质品样。

印前设备:

胶版发排机

打样机

苹果电脑

彩喷机

激光机扫描仪等。

印后设备:

啤板机

拆页机

切纸机

烫金机

压纹机

凸凹机

打码机

捡联机

过塑机

装订机等一些印后加工设备。

其它印刷设备:

不干胶印刷专业机

电脑专用联单印刷机

名片专用机

速印机

复印机

包装

纸箱印刷机等。

17.业务谈判条件应有哪些必备物品?

(1).各类印刷优美样品。(根据客户要求一定带样品)

(2).各种印刷纸张样品。(根据客户要求一定带样品)

(3).计算器.圈尺.手机及手提包。

(4).衣装.领带.皮鞋干净.有序。

(5).稿纸.笔.名片.合同.收据.发票(均采用公司专用印制品)。

18.报价汇集总公式:

综合上所讲各种公式,如能熟练掌所握就不难向客户报价了,主要步聚是:
先算纸价,再算印前费用和印后费用,再加上开机费,问一问要不要开发票,交货时间和地点,就彻底完成这次谈判业务全过程。
其总报价公式是:
纸价+印前费用+开机费+印后费用+税率10%(不开发票除外)+送货车费(也可不加)=(客户心理价)
例:有一家工厂印包装盒10000个,选用单铜250克过光胶,没有菲林,只提供另一家产品包装盒作样品供参考,规格44×59,客户要求粘成形,问多少钱一个,最低价。
你做为一个新业务员就必需按步骤分四节段算起。

(1)制作.设计费:1500元(可多可少)
(2)纸费:公式:0.531×250克×8000元/T÷500张÷4开×10000个×1.1%损耗=5310元
(3).印后加工:过塑费 + 啤 + 粘 + 啤板 + 运费
0.40×1万 + 0.05×1万 + 0.05×1万 + 1500元 + 80元
400元 + 500元 + 500元 + 1500元 + 80元=1630元
(4).开机费:2500元

合计:1500元+5310元+1630元+2500=10940元

2009-02-05 10:47:36

透析我国广告素养教育的三重困境“雷声大,雨点小”

“目前,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尤其是广告素养教育仍陷于“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困境。各界人士的呼声虽高,却几乎看不见实质行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经济基础的限制 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芬兰等大众传播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广告素养教育与媒介素养教育同步盛行,正式被纳入正规的教育课程,甚至成为一种终身教育。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广告素养教育则处于萌芽状态或尚未开始。广告素养教育耗资巨大,经济基础的薄弱正是制约其在我国生根发芽的主要瓶颈。 其一,整体水平落后。我国的经济实力相对于发达国家,在整体水平上落后,广告素养教育在现阶段就不可避免地被束之高阁了。 其二,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国经济的区域发展极端不平衡,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东部沿海城市,如上海的个别地区,已经开始进行媒介及广告素养教育的探索,并有意识地培养青少年正确的消费观与维权意识;然而,那些贫困地区的人们衣尚不能蔽体、食尚无法果腹,几乎很少接触大众传媒和媒体广告,媒介及广告素养教育从何谈起? 其三,硬件设施缺乏。经济整体水平的落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导致部分地区硬件设施与信息接入的缺失。具体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教育资源的匮乏、传媒的覆盖面过小以及相关人才的流失等等。如果说广告素养教育是一出戏剧,那么,它的舞台在哪里? 传媒体制的特殊性 我国的传媒由于其体制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使得其作为广告素养主要施教者的身份形同虚设。 其一,主流媒体的强势地位。与许多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大众传媒并非一个独立自由的社会组织,而是党的耳目喉舌和舆论工具。尤其是一些主流严肃的媒体,在公众心中有着非常权威的社会影响和非常稳固的公信力。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大众媒介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并未进行彻底,强势媒体依然可以通过非市场竞争的手段来获取更多信息,同样也包括更多的广告资源。在强势媒体上发布的广告信息,受众往往更容易轻信。这就在无形中对受众的广告素养产生了不良影响。强势媒体并未承担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扮演好其相称的社会角色,媒体只负责刊播广告而不做其他解释与评述,受众的广告素养如何能提高? 其二,传媒的商业化。在我国,广告收入可达到媒体(尤其是广播电视媒体)收入的70%甚至80%以上,而在英美等国,这个比值要低得多。受广告主“赞助”的媒体,必然受到广告主的牵制。此时假使传媒有心对公众进行广告素养教育,教育的成果也必然会大打折扣。 此外,有些媒体由于一味追逐利润,追求“眼球经济”,置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于不顾,更无暇顾及对受众的培养与教育。更有甚者,唯利是图疏于监管,擅自刊播虚假非法广告,给受众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 相应的社会变革缺乏 其一,受众(消费者)的弱势。广告素养的多寡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自身的利益,但目前我国的消费者大多认识不到这一点。由于计划经济的余波,我国的消费者在广告信息面前养成了被动接受甚至是“逆来顺受”的习惯,缺乏反抗精神与维权意识。这也就使得广告素养教育推行起来尤为艰难。大多数普通消费者对于“消费者权利”的概念尚不是很清楚,更别提“广告素养”了。 其二,社会中间组织的缺位。在我国,由于其“马鞍型”的社会结构,即由“强政府”直接统治“原子化的公民个人”,导致了社会中间组织的缺位,从而丧失了广告素养教育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中间组织的缺位还直接导致了公众话语权的弱化,使得广告主与媒体更为强势,消费者被“碎片化”、原子化,仿佛枪弹论盛行时的大众社会理论里提到的“大众”(mass),一盘散沙,中弹即倒。 其三,相应的社会运动的缺乏。受众(消费者)的长期弱势与社会中间组织的缺位,导致我国相应社会运动的缺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曾经爆发大规模的消费者运动,后来演变为一场轰轰烈烈的社会运动。70年代以后,大众传播学与市场营销学才开始回归“受众本位”与“消费者本位”。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受众有其天生的弱势,唯有掌握主动权,正面出击才可能取得胜利。遗憾的是,由于国情的特殊性,我国的受众长期以来养成了“消极无为”的惰性和惯性,缺乏改革的动力;而社会中间组织的缺位,又使得改革的主体尚未形成。没有了主体和动力,发起有助于提升全民广告素养的社会运动只能是一纸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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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意互动吴孝明:09年网络广告市场—挑战机遇、审甚乐观

主持人:您曾经提到过,在媒体策略上一定要实现和客户对接,新意互动(CIG)在媒介选择上是否有偏向? 吴孝明:新意互动(CIG)作为一家网络广告代理公司,我们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媒介选择,我们对媒介没有特别偏向。当然,我们会不断把一些新的趋势、技术及行业演变不断的告诉客户,提供给客户新思考方向。对于一些新的媒介形式,我们也非常乐意提供给我们的客户做参考。但我们要求在做媒介选择时,它是要落地、配合、对接客户的需求。总结来说,只要是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媒介对象,我们都愿意给客户进行推荐。 主持人:在做媒体选择或评测时,新意互动(CIG)是否有固定的指标,用什么方法来做选择? 吴孝明:新意互动(CIG)从两个方面获得监测数据。一是网站本身提供给新意互动的监测数据;二是新意互动自己会在广告中放入监测代码,并购买第三方监测系统软件对广告效果进行监测。最后按照客户不同的需求,从创意、浏览量、点击成本等几个不同的因素对网络广告投放效果进行考量。比如一汽奔腾,就比较注重点击成本,所以对点击量的数据尤为重视。 目前新意互动使用的是DoubleClick的监测软件。新意互动(CIG)认为,DoubleClick技术因为其全球性的数据服务和“动态广告报告与目标定位”技术,在行业有比较好的口碑,相对来说比较权威。但也有让人觉得迷惑的时候,比如它提供的数据有时会比网站提供的数据还要高。所以,一个权威的第三方机构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我们认为,如今的网络广告市场还不成熟,网络数据监测行业更在起步阶段,还没有一套权威的数据可以去信任。这也是我觉得专注于互联网工作的人士,有待加强的地方。 主持人:是什么样因素,促使新意互动(CIG)在网络广告领域取得成功? 吴孝明:08年新意互动(CIG)有三大工作目标:服务第一、创意第一、策略第一。长期以来,“服务第一”一直都是新意互动重要的根基。我们一直把客户服务放在第一位,新意互动(CIG)会在第一时间感觉并接收到客户的需求,从而提供最好的反馈和服务,这也是作为理公司最根本的基石。在过去这几年当中,新意互动(CIG)提供的服务,已经获得了客户十分的认可。现在,我们需要加强在创意和策略两方面的出色表现。新意互动(CIG)虽然已经在策略及创意方面,在作品创意以及所传达的效果上得到了客户的肯定,也拿到了不少奖项,但新意互动(CIG)还有更大成长和发挥的空间。也希望我们在未来对创意、策略、服务投入更多的时候,能取得客户更大的满意。 主持人:有什么因素促进或阻碍网络广告代理市场在未来的发展? 吴孝明: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客户的需求也会不断做调整。作为一个网络广告代理公司,我们对市场的敏感度必须比客户来得更敏锐。以目前的情况来说,我们就必须在市场现状以及金融危机的考量下,考虑如何能够提供给客户更多满足它需求的策略和做法。这个时候,我们不能仍然保持过去为客户提供的习惯******务,我们需要通过更多的策略和创意,去帮助客户在互联网中得到更大的表现,使互联网“精准”、“互动”的特性突显出来。展望未来,客户一定会希望他的广告投放和销售有更多对接,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口上面。我们作为代理公司,也要有这方面的认知,并且做到把客户的钱花的更有效果,更有效率。 主持人:在08年发生的地震、奥运、金融危机等大事件中,网络广告市场发生了什么变化? 吴孝明:像地震、奥运、金融危机等各种大事件对于企业和代理公司不仅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一种机遇。对新意互动(CIG)来说,我们策略的调整都是根据我们的客户而变化。我们的客户会在适当的时间,互动讨论之下,提出不错的应用方案。比如在奥运期间,对于不是奥运赞助商的汽车客户,我们帮客户做的不仅是避开奥运的广告投放,而是在奥运期间,运用其它的平台,一样能够得到市场的关注点,去巧妙的应用每一个事件正面和负面的平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考量。这也是网络广告代理公司,作为企业的外脑需要考虑的问题。 主持人:09年网络广告市场会呈何趋势变化? 吴孝明:“审甚而乐观”是我对09年网络广告市场评定。对于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很多金融学家都表示,09年的发展是不容乐观的。但我觉得,这种情况对于网络广告代理公司是有机会的,因为所有的广告主可能都会因为这样的危机而降低它的媒介投放。我们可以想到,客户对广告投放预算的降低,其实是希望每一笔、每一分钱都能花的更有效果。这个时候,互联网广告“精准”、“互动”的特性以及性价较好等优势就能充分的体现出来。我们可以让广告主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韧上。应该有很多广告主,会在缩减整个年度市场广告大饼的情况下,把大饼里面的一部分预算,更多的挪到互联网广告里面来。这对我们来说,将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主持人:整个广告代理市场竞争激烈,未来市场中的客户、领域是否会呈现集中化? 吴孝明:这应该从两个角度来看。首先,整个中国的网络广告代理市场已经分为3个阵营。其中包括了像奥美、电通这样的4A体系,第二类是像好耶、科斯世通这样的分众体系,另一类我们称之为独立代理公司,新意互动(CIG)就属于这一类。新意互动(CIG)作为独立代理公司成员之一,成绩排列前三甲并不断取得进步。 我认为目前这种局面为会持续下去。至于未来会如何变化,就要看国际的4A公司,如何本土化的问题,他们是否能够真正的本土化、能够为本土的客户做服务。像新意互动(CIG)这样的独立代理公司,虽然被列为本土公司。但我们仍是可国际化的,并且我们能够较快的国际化。4A公司和本土代理公司,其实就是在双方互动的阵营之间比速度比成长。新意互动(CIG)一直是在贴近、符合市场需求下不断的成长,因此我们觉得很乐观。 主持人:对09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未来的寄语是什么? 吴孝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挑战机遇、审甚乐观”。我们都不会忘记,中国的网络广告市场是在03年的非典期间,经过了泡沫化之后的再起步。现在的情况同非典一样都是危机时期,但对互联网却可能代表着很好的机遇。回顾过去5年,互联网广告的市场份额基本都是呈倍数的增长。未来中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也会像中国的经济一样,虽然速度会稍缓,但仍会有所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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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并应当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二十一条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二十七条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十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三十二条 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三十三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四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三十五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第三十六条 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覆盖率、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第三十九条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第四十条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   (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   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第四十五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应当将审查批准文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第四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第五十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规范。   第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四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未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停止相关业务。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的,广告审查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予以警告,一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广告审查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广告审查机关予以撤销,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广告审查申请。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   第六十八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给予处罚的,应当通报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前款规定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进行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第七十条因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有其他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   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版面、时段、时长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十五条 本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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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人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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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如何抓人眼球?国外三则新鲜广告创意欣赏

广告主角,就是阁下 如果你常乘飞机出差或旅游,即使你再不愿意,也不得不为一家名为NH Hotels的酒店做广告。 这家酒店的广告是一幅幅卡通画,做成头枕盖在飞机座椅上。奇怪的是,这些卡通画中人物都缺了上半个脑袋。这下好了,乘客只要头靠在头枕上,就成了画中人。要么是在打高尔夫,要么是在洗澡,要么是在蒸桑拿,反正都是在介绍酒店的优良设施和服务。想不成为画中人都不行,除非你在飞机上能够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远离靠背“坐如钟”。 自然,坐在后面的乘客,面对前面这一幅幅卡通画,想不欣赏也不行。这幅画,连续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跳入你的眼帘,如果你到一个地方人生地不熟,找旅馆,脑袋里最先跳出的,是不是这家卡通画酒店的名字“NHHotels”? 据了解,这些头枕卡通画广告现在已经出现在火车座椅的靠背上了。 蔬果广告,出其不意 隔三差五,信箱里就会收到超市的促销广告,其中食品促销广告占最多篇幅。凭良心说,大多数超市的促销广告创意欠缺,实物照片上印着降价后的价格,照片不及火柴盒大,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没看几张就视觉疲劳。最近,意大利有家超市凭借创意,将食品广告做得充满想象力,达到咄咄逼人的效果。 看,红红的弯弯的尖头辣椒,多像海马?两根胡萝卜交叉,上面再搭一棵生菜,像煞一个芭蕾舞演员在跳舞;一根紫长茄子上再安个圆茄,宛如海狮顶球;红红的草莓头剪掉一个小三角,就像一条摇尾游弋的金鱼;樱桃番茄串在一根竹签上,恰似算盘珠子滴溜溜;大小三棵西兰花桌上一搁,颇有点大树华盖的意韵…… 这样的蔬菜水果,已不仅仅是能满足口腹之欲了,而是达到了“三美”特性:美味、美色、美形,让人的视觉、嗅觉、味觉、听觉等感官都从中获得享受,从而也使得这些蔬菜水果提升了附加值:成为家居装饰。 外国人喜爱鲜花,三天两头买把鲜花放在家里,但记者一位在海外的朋友说,金融危机来临后,不少美国人连鲜花也省了。而意大利这家超市的蔬果广告走进网络后,被很多人竞相仿效,他们到超市买来这些蔬果后,创意搭配,放在厨房,成为一道鲜亮的风景,既养眼,又饱口福。 厕所广告,不得不看 广告如何抓人眼球?最新的创意是:到厕所里做广告。 首先是厕所外形。在国外,最新的街头厕所设计成柱形,直径比啤酒桶略大,周围贴上巨幅广告画,从外面看起来同其他灯箱广告没什么差别。时间一长,广告画就成为公共厕所的标识。由于广告画醒目得多,在街头找厕所,自然是先找这幅广告画。这样的广告,想记不住都不行。 厕所内部也有广告商机。有家珠宝商在镜子上人体脖子的部位,刻上一串串珠宝项链,女士在镜前梳妆时,常常不由自主地像《蒂芬尼早餐》中奥黛丽·赫本扮演的角色那样,想象和比试着镜子上的那串项链如果戴在自己脖子上是怎样的景象。可以肯定的是,自会有人在戴了这镜上项链后再去买真的项链。 大多数人都有在如厕时阅读的习惯,国外的广告商由此发现手纸广告商机:将广告印在手纸上。这种广告一天接触几次,能不记住吗? 厕所广告在美国增长很快,每年超过18.5万件。如今,在美国,厕所广告也开始细分目标读者,比如在美国2000多家酒吧及餐厅的厕所,刊登的主要广告集中目标受众为18至34岁的年轻人。广告界人士举一反三,认为城市的电话亭、垃圾箱、公共座椅未来都将是广告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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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圈的女孩

做广告的女人一定都是让那些打男人们佩服和尊敬的,广告圈的女孩也被称为“铁女人”,其实她们也有很温柔的一面,总之做广告的女人,因为认真而会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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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是一个培养总统的专业

美国罗斯福总统有句名言:“不当总统就当广告人”。于是,很多激情青年钻入这一行业并为之奋斗着。其中的滋味艰辛外行人是体会不到的,为客户挑灯夜战熬通宵是家常便饭,甚至一天24小时包括睡觉做梦都想着客户的事,得到的是广告活动效果的成功和客户以及社会对自己的认可。有职场人士开玩笑说有两个行业最锻炼人:一个是做广告的,一个是做保险的。 笔者经营一个广告公司达十年之久,现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共同分享。 一、广告公司间的竞争是管理的竞争 广告公司之间的竞争是老板与老板之间的竞争,是管理能力的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很多老板业务能力、公关能力很强,管理能力很弱。自己做事可以,带一帮人就不行了。还有些搞设计技术出生的,是个设计高手,创业带人就差了,小打小闹可以,到一定规模或行业竞争激烈到一定程度就落在后面了。 广告公司评价一个员工是否优秀的惟一标准就是他的业绩,给公司创造的价值。那么评价一个广告公司行不行的标准不是名声有多大,美誉度有多高,有多么多么专业,关键是看它赚钱了没有,赚了多少钱。 广告公司的运营在于积累。有两类资源很重要:一是公司人力资源,即是否带出一帮专业、敢打硬仗的团队,遵从于公司的文化理念,忠诚于公司;二是客户资源,即有一帮对你认可的客户。有一帮关系稳定、认可相信你的客户是一笔宝贵财富,是一个公司能否成功的核心因素。 广告公司管理运营有几大要素:人才、产品、机制、品牌、资金,缺一不可。有一帮专业敬业的人组成的团队,良性运行的激励机制,定位精确、品质过硬的产品,业界内外口碑皆佳的企业品牌,适当的资金支持。最关键的是人,因为所有的东西要靠人来运作。 广告公司不仅是在竞争客户,同时也在竞争人才。优秀专业的员工那里都需要都喜欢。关键是要搭建一个好的平台,筑巢引凤,让员工有一个能发挥自己潜能的空间,使自己的价值达到体现,有时比钱更重要。 广告公司的老总很重要的一个能力就是如何招到优秀的员工,把他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培养他上道,最后是怎么样留人,不能当成给别人培养人才输送人才的基地,培养人的成本是很高的。 奥美广告有两个法宝:一个是创意,一个是培训。创意是广告专业方面的,培训是员工管理方面的,两个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高人的专业技能,转变态度,打造成一个无坚不摧的团队。在一起团队作业,相互协调,会创造出许多好的创意。 广告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管理要上道。要法制而不是人治。要制度管人而不是人管人。制度在于约束人的行为,但不要禁锢人。小公司几张纸就够了,精炼,言简意赅,到一定规模可在完善些。 制度比人才重要。好的制度人才倍出,不好的制度埋没人才。 广告公司要有自己准确的定位,要知道自己的优势、劣势,要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小而精”,而非“大而全”,因地、因人、因时制宜,建议走专业化的道路。在某一领域作成老大、老二,方能良性生存发展。最忌讳全面出击,多元化发展,到最后那一个也不行。广告公司是个智业,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型的企业,因此学习力特别重要,应有个好的学习氛围,打造成一个学习型组织。无论是客户服务、广告创意、策划、媒体运作等全方位学习,在专业方面一定要超过客户,引导客户,服务好客户。 二、如何开发和管理客户 经常听广告公司的业务员讲的三句话:“我们的价格比别人的低”,“我们的品质比别人的好”,“我们的回扣比他们的多”。笔者称之为“三句半推销法”。 广告公司有媒体的出去拉广告:我们的媒体多么多么好,覆盖面有多么多么广,效果怎么怎么样,都称自己媒体最好,别人的不行。很少考虑客户产品所针对的目标消费群体是哪些人,他们经常接触的媒体是什么,更谈不上做科学精确的单位媒体成本分析,广告效果评估。所以说客户的广告费用一半浪费掉了。 业务是广告公司运营中的龙头,咽喉环节,占相当重要的位置。没有业务就没有一切,后面设计创意的再好也不行,有坚强的后盾,会对前面的业务有好的推进,相辅相成。有广告公司把工作重点放在内部管理和内部学习,是片面的,更重要的应该是业务,即客户的管理与开发,真正实现“全员营销”,从老总到业务员,到设计师。业务始终是核心工作。 广告公司更多的是侧重去拉业务,而轻科学的客户管理与开发。往往一拨业务员跑的客户,跳槽后或把客户带走,或和客户断了联系。新一拨业务员过来重新再去跑客户,造成一方面客户资源损失掉了,一方面客户被跳槽员工拉走了。 客户的管理特别重要,不仅是客户服务人员(业务员),更多的应是经理的职责。一方面经理要定期不定期与客户的高层接触沟通。另一方面与客户接触的应是一个团队,包括策划、市调、文案、设计人员,而非单单一个业务员。是一个团队在服务客户,而非一个业务员。 公司应将客户进行有效分类,根据业务量、客户潜力等进行评估。80%的精力花在20%创造80%价值的客户上。依重要程度可分A类、B类、C类,即将开发的目标客户成D类。然后A类客户多长时间拜访一次,B类、C类多长时间拜访一次,D类客户每月开发几个指标。最后定期对原有客户进行清理盘点,把那些耗费精力大但赢利少的客户降级或淘汰掉,定期优化你的客户队伍资源。 客情关系的处理很重要,可定期打个电话、发个短信,过年过节写张贺卡,让客户知道你没有忘记他。不要拉业务时去找人家,不拉业务的时候不理人家,业务结束后就不管了。什么时候你把客户忘记了,客户也把你忘记了。 广告公司是个智业,是应该非常专业的。设计创意人员如此,客户服务人员亦是如此。除有较宽的知识结构和沟通能力外,形象也很重要。专业的形象使人有信赖感,业务成交率会提高。 广告公司是给别人化妆的,应先给自己化化妆。先把自己的形象塑造好,再去给别人做形象传播。 广告行业是个朝阳行业,集知识密集、人才密集、技术密集为一体。广告行业又是个投入和回报不成比例的行业,当然4A公司和大的广告公司除外。除做事方法专业、讲究策略之外,,还要“选对池塘钓大鱼”,不同的市场环境用不同的运作方法,否则事倍功半。 广告行业又是个锻炼人的行业。“如果你爱一个人,就让他(她)去做广告,那里是天堂;如果恨一个人,就让他(她)去做广告,那里是地狱。” 广告人是用特殊材料打造的人。既要有拼命的钻研精神,又要有锲而不舍地执著追求精神。全身心投入,终会有所收获,毕竟天道酬勤,结出果实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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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媒介特殊力量 网络广告为何独善其身

网络广告成唯一亮点 无论你身处哪个经济行业,无一例外都能感受到2008年的金融危机带来的阵阵寒意。在广告业,经济萧条带来的痛苦尤其让人体会得真切。日前,巴克莱银行调低了对未来两年美国广告支出的预期:2009年为负增长10%,2010年的增幅仅为1%。每个传统传媒平台都正遭受金融风暴的冲击,其中,报纸首当其冲,广告支出下降17%,电视、杂志和电台紧随其后,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5.5%、15%和13%。 尽管其他市场研究结构的预测并没有如此悲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广告业衰退。1991年,广告支出同比下降1.9%,2001年,这一数字也仅为6.2%。在这次金融海啸中,广告业唯一的亮点是网络广告,尽管分析师经过一系列修正,但明年的网络广告支出仍有望比2008年增长6%至10%。 网络广告业的轮回 我们已经知道一个事实:遭受重创的华尔街和底特律(注:指美国汽车业)的版图永远地改变了。今年,金融服务部门的结构调整以惊人的速度进行着。如今,我们好像也应该将广告业加入到因这次经济衰退而发生彻底改变的行业名单中。广告业彻底变革的征兆便是网络广告持续稳定的增长。记住,上一次经济衰退曾让网络广告业走过一个轮回。 美国互动广告局(IAB)的报告显示,网络广告支出在2001年下降12%,2002年下降16%。直到2004年,网络广告支出的增长幅度才达到传媒行业的最高纪录年份——2000年。在这次金融风暴中,网络广告继续坚守阵地,而传统媒体则遭受严重冲击。 事实上,PermissionTV上周公布的针对400位资深营销决策者的调查证实了一个看法,即数字营销(digital marketing)在所有重要商业媒体中受预算削减冲击最小。 广告媒介的特殊力量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网络广告在这次金融海啸中独善其身?首先,互联网自21世纪初期以来已变成一种成熟的媒体。 第二,网络广告吸引力最闪亮的一个方面是数字作为广告媒介的特殊力量。一是责任(accountability)。正是这种责任不断给予搜索广告业发展的动力,促使市场主导者谷歌继续增长,尽管增幅有所下降。 每个营销商都可以根据计算对销量的影响,去决定哪种基于搜索的“点击率”值得他们掏腰包。这还有助于营销商仅仅将资金投向那些点击率高的搜索广告。按照分析师的预测,在2009年,搜索仍会以15%的速度继续增长。 数字对于网络广告的另一个贡献是,基于丰富的内置媒体格式和互动性的强大用户体验。这是分析师估计网络视频广告支出明年有望保持45%强劲增长的原因,这一数字仅比分析师之前的预测有小幅下调。 第三,根据铁一般的市场营销法则,口口相传无疑是最为有力和强大的宣传媒介,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免费的。目前,网络环境正迅速成为社会化媒体,在这个虚拟世界,口口相传信息能够以闪电般的速度传播,进而对消费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包括社交网站巨头Facebook和MySpace在内的任何公司都无法破解口口相传或者其商业化的密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进行尝试和努力。由于大量商业人士成为会员,Facebook已力挫LinkedIn成为最热门的商业社交网站。目前,他们正在测试B2B营销理念,与最近引入的“VISA商业网络”类似,小企业主能彼此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效地在互联网上投放广告。2007年夏季,MySpace也开始将目光锁定小型企业,方式是推出一种自助式广告投放模式。在2300万家美国小型企业中,只有100万家在互联网上投放广告。 第四,卖家正将数字美元用于“收费”而不是“付费”广告投放。付费投放指的是从现有网络出版商手中购买广告空间,收费投放则经常需要业主创建自己的媒介载体。有时候,网络收费媒介的宣传效应能够与现实中“游击战”式的市场营销不相上下,在此过程中,商家需要提供能够吸引网民眼球的网络体验,例如宠物食品公司宝路(Pedigree)创建的介绍“狗规”的网站。在这家网站上,广告公司TBWA\\Chiat\\Day创建了一个多层面的在线中心,为宠物狗主人和爱狗人士提供相关服务、食品并建立社区。 总而言之,并不是说网络广告将取代传统媒体广告,这种情况不会发生。但一种全新的、截然不同的广告形式将在未来的经济复苏中出现,并将与我们所知的一切发生彻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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