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交车辆车身颜色规定为三种,车身广告从内容到颜色与字体都有了明确规定。昨日,市公用事业局透露,22日,该局已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公交车辆车身颜色和车身广告的通知》,要求即日起,长沙市凡新增和更新的公共汽车必须按《通知》规定的车身颜色执行,凡车身广告到期的车辆必须按《通知》规定的车身广告位置执行。到明年7月1日前,全市所有公共汽车车身颜色和车身广告须按《通知》规定的规范到位。
“公交车辆车身颜色规定为三种,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一种,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种,其他7家巴士公司为一种。”市公用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三种颜色基本搭配为,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身基准色为白色,配深绿色、浅绿色和淡绿色色带;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车身基准色为白色,配淡绿色(色号与湖南巴士公司有区别)色带;其他7家巴士公司车身基准色为白色,配淡青色带。并且,车辆车身油漆工艺必须为烤漆。
《通知》要求,公交车车身广告字体必须规范,用语文明,颜色必须符合广告颜色规定,不能发布大红、大绿、大黄、大蓝和颜色太深的广告,严禁发布城市管理部门明确禁止发布的广告。且字体长度不得超过40厘米、宽度不得超过30厘米。
此外,《通知》要求车身广告位置为,车身两侧前轮后边缘线以后、两侧车窗玻璃最低位置水平线以下、车身两侧尾部边缘线1米以前为车身广告发布位置;车辆尾部有后引擎盖的,其引擎盖为广告发布位置,无引擎盖的公交车辆,车辆后部挡风玻璃下方250毫米至后保险杠以上及车尾左右两侧250毫米以内为广告发布位置,且广告边缘线必须裁弯取直;车身广告不得影响车辆各种安全设施和各种服务规范标识。除上述位置外,车身外其他任何位置均不能发布广告。
广告内容应健康、文明、规范,制作整洁、美观。商业广告制作发布不得违反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农药、医疗器械、食品、酒类、化妆品、烟草等特殊商品广告以及医疗广告的发布必须严格遵循有关专门性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公共客运车辆为媒体发布不雅观产品或宣扬低俗内容的广告。广告制作的材质必须环保、精美,保持画面不褪色,不鼓泡、不残缺、色泽鲜明整洁,广告张贴平整。严禁使用低劣油漆作为广告制作材料。
市客管处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公共客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公共汽车车身颜色和广告的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2009-01-03 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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